南宁理工学院用水器具定期检修制度
南宁理工学院用水器具定期检修制度
一、水计量器具定期检定(校准)
1、 用水设备日常维修,采取报修和查修相结合。维修人员及时上门服务,小修不得超过12小时。
2、 定期(每周1次)对供、用水设备及管道进行巡视检查。在 巡视或抄表过程中发现水表计量不准或表面不清楚,应及时进行检查修理或更换新表。
3、宣传全体人员积极保护用水设备,谁发现情况都要及时反映,以便得到及时处理。
二、 水计量器具管理档案
1、 水计量器具从进单位到报废的全过程都要建立台帐及历史记录卡片,要做到帐、卡、物三者相符。
2、 购买用水器具需对设备编号、设备名称、规格型号、生产厂家、购置日期、启用日期、责任人等进行详细登记、留存。
3、 对用水量较大的设备建立用水设备台帐,与当月月耗水量一起留存。
4、 水计量器具定期维修保养要做好登记留存。
5、 水计量工作的各类文件、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由节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,编号登记后统一由专人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