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3〕1号)以及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桂教高教〔2023〕4号(附件1)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2022-2023学年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填报范围
此次采集信息为2022—2023学年的数据。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,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,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,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,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,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。具体报送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、实习课程信息、实习企业信息等内容。
二、填报流程
1.实习数据须通过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报送(网址:https://sx.chsi.com.cn),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,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,安排专人负责,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做到不漏报、不错报、不虚报。
2.各学院组织填写实习监管数据模板(附件2),收集数据,通过学院分账号(账号及密码将以短信方式提醒联系人,附件3),进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,根据实习监管数据模板与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(附件4)将数据导入系统,数据上传工作于2023年3月26日前完成,后续数据按要求更新。
特别注意事项:请严格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模板-模板说明工作表中的格式要求进行上传,由于系统设置,格式错误将导致上传失败。
3.各单位在填报实习数据时,“实习单位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可通过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查询(网址:https://www.cods.org.cn/)。实习城市代码请查询地区编码表(附件5)。
4.各单位上传完成后,学校将汇总各单位提交的数据,完成总体数据提交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加强组织,有序开展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实习管理与数据填报,稳妥推进高校实习数据采集工作。
2.高度重视,落实责任。请各单位建立责任追溯机制,按照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,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填报工作,并及时反馈工作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
3.加强管理,提高质量。实习实训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,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,加强本科生实习过程管理,切实提高实习质量。
附件:
1.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
2.实习监管数据模板
3.学院实习数据填报联系人名单
4.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-学校用户
5.地区编码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