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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nnlgxy 发表时间:2018-09-18 09:43:09 访问量:79 打印
一、凡本校师生员工均可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办理借书证。
二、本馆实行“一证制”,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冒用或转借他人行为一经发现,暂扣借书证一周,并按规定处以罚款5元。
三、借书证一旦遗失,失主应立即到流通部读者服务处挂失,挂失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持证人负责。丢失借书证,可申请补办。
四、借书证补办办法:读者借书证挂失后,需带相关身份证明,到一号食堂卡务中心补办。
五、教职工调离本院、学生毕业、结业或其他原因离校,应到图书馆办理退证手续。还清所有未还图书及欠款后,方可办理退证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