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网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
为加强学校网络管理,维护网络秩序,配合国家有关网上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监察部门、查处网络违法案件,保障学校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,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网络管理员负责制,网络安全事件实行谁主管,谁负责。
二、加强值班和值班日志的管理,完善工作管理系统,建立定期、不定期的日志分析制度,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和隐患。
三、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发生,应该及时、详细、如实纪录事件经过、安全保存相关日志,要及时通知有关责任人,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,协助查处。
四、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,要进行详细的纪录,对举报人的身份等信息要严格保密,及时通知有关人员,必要时及时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。
五、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,网络管理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。
六、以下行为都属于违法使用网络:
(一)破坏网络通讯设施,包括电缆、室内网络布线、室内信息插座、配线间网络设备;
(二)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;
(三)盗用别人的IP地址、人为更该网卡地址、盗用别人的账号;
(四)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,包括通过电子邮件、网络、存储介质等途径;
(五)对网络的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,向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;
(六)各种网络攻击行为,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、网络漏洞、安全工具、端口扫描等攻击,也包括利用IP欺骗手段实施的拒绝服务攻击;
(七)对不良信息的访问和传播,包括色情、反动、邪教、谣言等信息。
七、本制度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。